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2021年直购电售电服务商引入采购项目(第2次)(项目编号:ZB-2102C4D0020-HGB014C),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采购一家代理商,负责售电交易服务,签订电力交易合同,负责与发改委、能源局、电力公司做好沟通,并负责鄂州铁塔公司所有电表录入系统,确保进行市场化交易。本项目预估含税总金额7万元人民币。
1.2本项目采购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项目实施地点:鄂州市及下辖区县。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为100%。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成立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标代理机构。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应具备湖北省经信委、能源局或电力交易中心许可的直购电交易市场主体资格,参选人须在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公示的售电企业目录企业名单中,且电力用户注册所在地应为采购人业务范围内。
2.1.4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3业绩要求
参选人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类似项目业绩(直购电售电服务)。
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及结算单据。如果是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和订单及结算单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结算单据为发票或银行往来凭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http://www.bdebid.com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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