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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年鉴》编辑部(成都年鉴社)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野外和馆藏石刻拓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2021-03-19
受《成都年鉴》编辑部(成都年鉴社)、成都方志馆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成都年鉴》编辑部(成都年鉴社)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野外和馆藏石刻拓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成都年鉴》编辑部(成都年鉴社)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野外和馆藏石刻拓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ZZ17-FZC-2021-2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87333799-0(报名相关事宜咨询) 、028-84510079-8006(采购项目相关事宜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年鉴》编辑部(成都年鉴社)、成都方志馆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仁路2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老师 028-618849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女士 028-84510079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一、采购项目内容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年鉴》编辑部(成都年鉴社)、成都方志馆的委托,对《成都年鉴》编辑部(成都年鉴社)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野外和馆藏石刻拓片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拟定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协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SCZZ17-FZC-2021-200

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年鉴》编辑部(成都年鉴社)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野外和馆藏石刻拓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内容《成都年鉴》编辑部(成都年鉴社)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野外和馆藏石刻拓片采购。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七、拟定供应商及单一来源理由:

供应商名称:浙江原力文物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文一西路1818-2号8-707室

单一来源理由:1、四川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争取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三年对全省野外和馆藏石刻进行全面拓片,主要目的一是进一步开展石刻文物普查,摸清现有保护环境和病害状况,以制订抢救保护性方案。二是对石刻资料进行系统专业地提取,最大限度地获取现存资料,为研究和保护工作提供原始依据。三是防止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的石刻散失和损坏,以拓片传世,方便用于集中展览展示,让后人感受原石刻的内容及风采。开展该项目具体工作方式为:四川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牵头并作为业主方,公开招投标确定第三方公司,进行专业培训后,在上级文物部门许可的前提下,在基层文管所严密监督下分赴各地实施。出于对石刻文物本体保护的原则,非文物主管部门确定的单位,不得允许进入现场进行拓制。

2、成都市域内馆藏和野外石刻拓片的拓制工作已于2019年启动,经成都市地志办及下属单位成都方志馆与四川省、市文物行政部门进行了大量的协调后,最终得到省、市文物行政部门的同意,在拓制过程中增制一套拓片由成都方志馆收藏,增制拓片的经费在成都方志馆经费中支付。2019年11月,我馆通过单一来源采购形式,与文物部门确定的拓制实施单位签订拓制项目协议,并参照其与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确定的协议单价、验收标准和成果交付时限执行完成了2020年度的征集工作。本年度项目为2020年“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野外和馆藏石刻拓片采购项目”的延续性工作,征集范围为2020年未启动的成都市辖除龙泉驿区、双流区、都江堰市、金堂县以外的野外和馆藏石刻拓片。本次拓片的征集,将收集齐全成都市辖20个区、市(县)野外和馆藏石刻拓片,使本项目具有完整性、系统性,最大限度地获取现存资料,为研究和保护工作提供原始依据。因此,《成都年鉴》编辑部(成都年鉴社)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形式,与文物部门确定的拓制实施单位——浙江原力文物保护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拓制项目协议,参照其与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确定的协议单价、验收标准和成果交付时限执行。

八、协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购买协商文件时间:自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4日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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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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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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