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20210250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入围项目 1.3服务内容:承接采购人及其权属企业的资产评估服务,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企业整体价值、土地、房屋建(构筑)物、在建工程、机器设备、机动车辆、库存商品评估、咨询服务等,以及采购人及其权属企业因特殊情况需要供应商给与配合的其他事项。 1.4服务期:二年。 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入围数量:10家 1.7其它:根据服务质量和实际情况,每年进行动态调整,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中介机构将调整出库。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成立不少于3年(提供原件)。 3.2意向供应商须是在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财政部备案公告)。 3.3意向供应商须在哈尔滨市设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4意向供应商人员要求:意向供应商登记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总和不少于8人。登记人员须具有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登记卡或证书(提供登记卡或证书原件)。 3.5意向供应商应在2020年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公布的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结果中排名AA级以上(含AA级)或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2019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名单》中。(提供评估协会官方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6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从事过中央企业、省级国资委出资企业或中央、省级政府或其职能部门委托的资产评估业务(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 3.7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3.8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处理。(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次入库。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入库。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9:00至2021年4月14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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