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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泰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融水县农村劳动力实名登记调查服务采购项目(LZZC2021-G3-250030-THGC)更改公告(二)
2021-04-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ZZC2021-G3-250030-THG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融水县农村劳动力实名登记调查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LZZC2021-G3-250030-THGC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融水县农村劳动力实名登记调查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3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公告

7.项目完成期: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7.项目完成期: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2

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弦

联系电话:0772-31603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弦

联系电话:0772-2992879

3

第二章 项目要求,七、项目预付款

项目预付款:农村劳动力资源实名登记调查购买服务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20%,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

项目预付款:无

4

第二章 项目要求,八、项目验收标准

 

1、第1个年度信息采集录入期: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之2021年6月30日止。

各中标单位按验收标准,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对验收合格的,按实际验收合格信息表支付完该年度服务费用。支付进度如下:

(1)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所有中标单位必须完成中标标段总工作量的不少于50%,进行该次初验。该次初验合格的,按该次实际完成工作量金额的80%支付调查费用(减除已付预付款)。

(2)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所有中标单位必须完成全部完成中标标段剩余的工作量。进行终验。终验合格的,支付完中标标段调查费用。

信息调查采集录入期间,所有中标单位必须按照以上验收要求,按期按量完成每个阶段的信息采集录入、验收工作。每个阶段存在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小组提出整改要求。逾期不完成整改、整改后再次验收不合格、不进行整改的,视为中标单位违约,不支付项目进度款,终止服务合同,并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

2、第2个年度信息录入更新维护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10日至。

每6个月进行录入信息更新维护1次并进行验收。应采集但第1个年度未采集人员信息的采集录入更新维护、原采集录入由15岁满龄成长为年满16周岁人员信息的补充采集录入更新维护(这两类人员以下简称“第2个年度新采集信息人员”)。支付进度如下:

(1)所有中标单位必须于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中标标段采集录入系统数据库人员信息(含“第2个年度新采集信息人员”)的“入户核实更新维护”,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按第2个年度信息更新维护费用的80%支付费用。

(2)所以中标单位必须于2022年11月30日前,继续完成中标标段信息“入户核实更显维护后的跟踪管理更新维护服务”,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支付完成第2个年度信息维护更新费用。

3、第3个年度录入信息更新维护期: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0日。

每6个月进行录入信息更新维护1次并进行验收。应采集但第1个年度、第2个年度未采集人员信息的采集录入更新维护、原采集录入由15岁满龄成长为年满16周岁人员信息的补充采集录入更新维护(这两类人员以下简称“第3个年度新采集信息人员”)。支付进度如下:

(1)所有中标单位必须于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中标标段采集录入系统数据库人员信息(含“第3个年度新采集信息人员”)的“入户核实更新维护”,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按第3个年度信息更新维护费用的80%支付费用。

(2)所以中标单位必须于2023年11月30日前,继续完成中标标段信息“入户核实更显维护后的跟踪管理更新维护服务”,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支付完成第3个年度信息维护更新费用。

信息维护更新期间,所有中标单位必须按照以上验收要求,按期按量完成每个阶段的信息采集录入、验收工作。每个阶段存在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小组提出整改要求。逾期不完成整改、整改后再次验收不合格、不进行整改的,视为中标单位违约,不支付项目进度款,终止服务合同,并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

1、第1个年度信息采集录入期: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之2021年8月15日止。

各中标单位按验收标准,于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对验收合格的,按实际验收合格信息表支付完该年度服务费用。支付进度如下:

(1)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所有中标单位必须完成中标标段总工作量的不少于50%,进行该次初验。该次初验合格的,按该次实际完成工作量金额的80%支付调查费用。

(2)2021年7月1日至8月15日,所有中标单位必须完成全部完成中标标段剩余的工作量。进行终验。终验合格的,支付完中标标段调查费用。

信息调查采集录入期间,所有中标单位必须按照以上验收要求,按期按量完成每个阶段的信息采集录入、验收工作。每个阶段存在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小组提出整改要求。逾期不完成整改、整改后再次验收不合格、不进行整改的,视为中标单位违约,不支付项目进度款,终止服务合同。

2、第2个年度信息录入更新维护期: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0日。

每6个月进行录入信息更新维护1次并进行验收。应采集但第1个年度未采集人员信息的采集录入更新维护、原采集录入由15岁满龄成长为年满16周岁人员信息的补充采集录入更新维护(这两类人员以下简称“第2个年度新采集信息人员”)。支付进度如下:

(1)所有中标单位必须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中标标段采集录入系统数据库人员信息(含“第2个年度新采集信息人员”)的“入户核实更新维护”,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按第2个年度信息更新维护费用的80%支付费用。

(2)所有中标单位必须于2022年10月30日前,继续完成中标标段信息“入户核实更显维护后的跟踪管理更新维护服务”,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支付完成第2个年度信息维护更新费用。

3、第3个年度录入信息更新维护期: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0日。

每6个月进行录入信息更新维护1次并进行验收。应采集但第1个年度、第2个年度未采集人员信息的采集录入更新维护、原采集录入由15岁满龄成长为年满16周岁人员信息的补充采集录入更新维护(这两类人员以下简称“第3个年度新采集信息人员”)。支付进度如下:

(1)所有中标单位必须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中标标段采集录入系统数据库人员信息(含“第3个年度新采集信息人员”)的“入户核实更新维护”,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按第3个年度信息更新维护费用的80%支付费用。

(2)所有中标单位必须于2023年10月30日前,继续完成中标标段信息“入户核实更显维护后的跟踪管理更新维护服务”,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支付完成第3个年度信息维护更新费用。

信息维护更新期间,所有中标单位必须按照以上验收要求,按期按量完成每个阶段的信息采集录入、验收工作。每个阶段存在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小组提出整改要求。逾期不完成整改、整改后再次验收不合格、不进行整改的,视为中标单位违约,不支付项目进度款,终止服务合同。

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41履约保证金

 

41履约保证金:无

4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中小微企业提交相关证明并经查实的,可免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无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在合同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该履约保证金退还(不计息)。

6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第七条 项目验收安排及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金额20%,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

预付款:无

7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第七条项目验收安排及付款方式

 

(二)信息调査采集期

1、第1个年度信息采集录入期: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之2021年6月30日止。

各中标单位按验收标准,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对验收合格的,按实际验收合格信息表支付完该年度服务费用。支付进度如下:

(2)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所有中标单位必须完成中标标段总工作量的不少于50%,进行该次初验。该次初验合格的,按该次实际完成工作量金额的80%支付调查费用(减除已付预付款)。

(2)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所有中标单位必须完成全部完成中标标段剩余的工作量。进行终验。终验合格的,支付完中标标段调查费用。

2、第2个年度信息录入更新维护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10日至。

每6个月进行录入信息更新维护1次并进行验收。应采集但第1个年度未采集人员信息的采集录入更新维护、原采集录入由15岁满龄成长为年满16周岁人员信息的补充采集录入更新维护(这两类人员以下简称“第2个年度新采集信息人员”)。支付进度如下:

(1)所有中标单位必须于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中标标段采集录入系统数据库人员信息(含“第2个年度新采集信息人员”)的“入户核实更新维护”,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按第2个年度信息更新维护费用的80%支付费用。

(2)所以中标单位必须于2022年11月30日前,继续完成中标标段信息“入户核实更显维护后的跟踪管理更新维护服务”,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支付完成第2个年度信息维护更新费用。

3、第3个年度录入信息更新维护期: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0日。

每6个月进行录入信息更新维护1次并进行验收。应采集但第1个年度、第2个年度未采集人员信息的采集录入更新维护、原采集录入由15岁满龄成长为年满16周岁人员信息的补充采集录入更新维护(这两类人员以下简称“第3个年度新采集信息人员”)。支付进度如下:

(1)所有中标单位必须于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中标标段采集录入系统数据库人员信息(含“第3个年度新采集信息人员”)的“入户核实更新维护”,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按第3个年度信息更新维护费用的80%支付费用。

(2)所以中标单位必须于2023年11月30日前,继续完成中标标段信息“入户核实更显维护后的跟踪管理更新维护服务”,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支付完成第3个年度信息维护更新费用。

信息维护更新期间,所有中标单位必须按照以上验收要求,按期按量完成每个阶段的信息采集录入、验收工作。每个阶段存在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小组提出整改要求。逾期不完成整改、整改后再次验收不合格、不进行整改的,视为中标单位违约,不支付项目进度款,终止服务合同,并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

(二)信息调査采集期

1、第1个年度信息采集录入期: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之2021年8月15日止。

各中标单位按验收标准,于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对验收合格的,按实际验收合格信息表支付完该年度服务费用。支付进度如下:

(1)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所有中标单位必须完成中标标段总工作量的不少于50%,进行该次初验。该次初验合格的,按该次实际完成工作量金额的80%支付调查费用。

(2)2021年7月1日至8月15日,所有中标单位必须完成全部完成中标标段剩余的工作量。进行终验。终验合格的,支付完中标标段调查费用。

信息调查采集录入期间,所有中标单位必须按照以上验收要求,按期按量完成每个阶段的信息采集录入、验收工作。每个阶段存在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小组提出整改要求。逾期不完成整改、整改后再次验收不合格、不进行整改的,视为中标单位违约,不支付项目进度款,终止服务合同。

2、第2个年度信息录入更新维护期: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0日。

每6个月进行录入信息更新维护1次并进行验收。应采集但第1个年度未采集人员信息的采集录入更新维护、原采集录入由15岁满龄成长为年满16周岁人员信息的补充采集录入更新维护(这两类人员以下简称“第2个年度新采集信息人员”)。支付进度如下:

(1)所有中标单位必须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中标标段采集录入系统数据库人员信息(含“第2个年度新采集信息人员”)的“入户核实更新维护”,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按第2个年度信息更新维护费用的80%支付费用。

(2)所有中标单位必须于2022年10月30日前,继续完成中标标段信息“入户核实更显维护后的跟踪管理更新维护服务”,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支付完成第2个年度信息维护更新费用。

3、第3个年度录入信息更新维护期: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0日。

每6个月进行录入信息更新维护1次并进行验收。应采集但第1个年度、第2个年度未采集人员信息的采集录入更新维护、原采集录入由15岁满龄成长为年满16周岁人员信息的补充采集录入更新维护(这两类人员以下简称“第3个年度新采集信息人员”)。支付进度如下:

(1)所有中标单位必须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中标标段采集录入系统数据库人员信息(含“第3个年度新采集信息人员”)的“入户核实更新维护”,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按第3个年度信息更新维护费用的80%支付费用。

(2)所有中标单位必须于2023年10月30日前,继续完成中标标段信息“入户核实更显维护后的跟踪管理更新维护服务”,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支付完成第3个年度信息维护更新费用。

信息维护更新期间,所有中标单位必须按照以上验收要求,按期按量完成每个阶段的信息采集录入、验收工作。每个阶段存在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小组提出整改要求。逾期不完成整改、整改后再次验收不合格、不进行整改的,视为中标单位违约,不支付项目进度款,终止服务合同。

8

更正公告

2、项目实施方案分(52分),拟投入人员安排计划(10分);一档(3分):人员配置达到采购要求,提供合理的人员组织实施方案。二档(6分):人员配置达到采购要求,提供合理的人员组织实施方案,有具体的人员分工安排计划。三档(10分):人员配置达到采购要求,提供合理的人员组织实施方案,有具体的人员分工安排计划,详细人员配置岗位责任说明。

2、项目实施方案分(52分),拟投入人员安排计划(10分);一档(2.5分):人员配置达到采购要求,人员组织实施方案简单、不合理。二档(5分):人员配置达到采购要求,提供合理的人员组织实施方案。三档(7.5分):人员配置达到采购要求,提供合理的人员组织实施方案,有具体的人员分工安排计划。四档(10分):人员配置达到采购要求,提供合理的人员组织实施方案,有具体的人员分工安排计划,详细人员配置岗位责任说明。

9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3月26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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