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警讯通平台短信服务项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北路98号
联系人:赵科长
联系方式:0635-718505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育新南街1号
联系人:耿工
联系方式:18763506001
邮箱:604155740@qq.com
二、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警讯通平台短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500202102000183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LCZFCG-2021-443
供应商诚信入库类型:供应商
分包情况:
标包 | 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一 |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警讯通平台短信服务项目 |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 具有工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信运营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0万元(根据实发短信数量据实结算,一年总预算不超过50万元) |
注: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详见聊城市政府采购网-合同融资专栏(www.lczfcg.gov.cn);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6月16日9:00至2021年6月22日17:00。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下载(http://www.lcsggzyjy.cn/lcweb/)(电子评标项目招标文件格式为.lczf)
注:1.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逾期将无法获取。逾期未获取文件的视为放弃磋商,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各供应商在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标书后,务必于项目开标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注册,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其在开标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2日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6月28日14时00分至2021年6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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