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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方安全质量机构管理服务项目公告
2021-08-09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方安全质量机构管理服务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09 18:01:27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方安全质量机构管理服务

比选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方安全质量机构管理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方安全质量机构管理服务

1.2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概况: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发展公司”)系省属重点骨干企业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业务范围涵盖房产开发、产业开发、投资管理、商业管理、现代服务、城市资产经营、公共资源管理等。为保障城市发展公司管理的各项目高质量建设,切实履行建设单位安全质量首要责任,计划选取第三方安全质量机构提供安全质量管理服务。

1.6成交人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拟采购第三方安全质量管理服务团队1个,团队人员为12人(含团队负责人1名)。服务团队提供驻场服务,驻场人员由各项目部负责管理和考核。具体服务内容主要如下:

(1)组织或参与制定项目部层面安全、质量、环保、防汛方面管理制度;

(2)组织开展项目安全、质量巡查、检查工作,对各级单位发现的安全质量环保问题跟踪督办、复查等;

(3)组织或参与开展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的安全质量环保、防汛、“三实三优”等方面履职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等工作;

(4)组织或参与开展项目部层面安全质量应急处置工作;

(5)对接上级或外部单位对项目的安全质量环保检查工作;

(6)及时完成输出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周报告、月报告、阶段性报告、巡查报告等;

(7)组织或参与开展项目部层面安全月、质量月、消防月、安全质量日等各项安全质量活动;

(8)组织或参与开展项目部层面“双控”机制建设和落实;

(9)组织或协助召开项目部各项安全质量会议,提出技术建议等;

(10)参与完成首件管理要求中建设单位的具体职责;

(11)完成上级单位要求的各项台账、报表、报告等工作;

(12)组织开展项目部层面安全、质量方面制度、文件等宣贯及培训工作;

(13)完成项目部及公司交办的其他安全、质量、环保、防汛方面相关工作任务。

2.2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暂定19个月,实际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3 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4 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供应商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监理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五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合同业绩(合同服务内容中应包含第三方质量评估或第三方巡检或第三方咨询等类似表述)。

(3)团队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施工安全专业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工程类高级职称。

(4)团队人员要求:团队人员(含团队负责人)持工程类注册证书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占全部驻场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40%。工程类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5)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附注。

(6)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2)近三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采购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3)近二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团队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近一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9)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10)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11)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2)上述第5)、6)、7)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7)其他要求:无。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注册: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平台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4.2文件下载:2021年8月9日20:00至2021年8月12日23:59。

4.3下载方式:系统登录-投标管理-文件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19日11:00;

递交方式:通过平台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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