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雄安新区垃圾处理过渡设施项目运营单元柴油采购,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供应商,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雄安新区垃圾处理过渡设施项目运营单元柴油采购
2.项目概况:雄安新区垃圾处理过渡设施运营单元(以下简称“过渡设施”)位于雄县龙湾镇马务头村,占地面积 25228 ㎡,主要功能定位为处理历史积存的陈腐垃圾、新区建设期间施工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和三县应急生活垃圾。目前过渡设施已建设完成,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为日均 300吨,现过渡设施处于生产调试试运行阶段,即将启炉。
3.项目采购内容:目前过渡设施即将启炉,为保障试运行工作顺利推进,需采购柴油用于两台柴油发电机、锅炉、挖掘机等设备。柴油型号及规格要求:0#车用柴油,符合车用柴油(GB 19147-2016)标准(如遇国家标准调整则以最新标准为准);采购数量:40000升。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正常情况下采购人提前2天通知中选人所需供货用量和供货时间,紧急情况下提前1天通知供应商所需供货用量和供货时间,供应商必须保证在接到采购人下单通知后24小时内将柴油送到指定地点,并服从采购人整体调度的安排。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车用柴油(GB 19147-2016)标准(如遇国家标准调整则以最新标准为准)。
7.服务期:1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活动公正性;
2.1.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1.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1.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全过程咨询人;
2.1.6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咨询机构;
2.1.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咨询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1.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咨询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1.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2.1.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2.1.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1.12在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1.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1.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15在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16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申请人。
2.1.1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2.1.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专项资格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
②申请人应具有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且从事业务须包含柴油;
③申请人应具有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须包含柴油。
④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运输柴油的单位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柴油(若是委托第三方单位运输柴油的,还需提供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委托函)。
(2)业绩最低要求:/。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无。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5)信誉要求: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1年内(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三、比选文件获取
3.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开始至2021年08月28日18时00分。澄清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9日18时00分。
3.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3.3申请人免费获取比选文件须至少提供《授权委托书》word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申请人单位名称”“项目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移动电话”“电子邮箱”“项目联系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获取文件日期”,格式自拟,包含所要求的内容即可。】并发送至指定邮箱1322783148@qq.com,邮件标题注明“申请单位全称+(项目名称)文件获取”。
3.4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申请人能及时获取比选文件,若发送邮件的当天未收到比选文件电子版,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主动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3.5如超过比选文件领取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导致无法领取比选文件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4.1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0日18时00分。
4.2递交申请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递交方式。请各申请人于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申请文件【含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PDF版)和word格式,文件命名统一采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使用QQ邮箱并对邮件进行加密后(注:使用QQ邮箱自带功能“对邮件加密”)发送至1322783148@qq.com,(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15分钟内将密码发送至1322783148@qq.com,注意备注申请人单位名称、确保此期间联系人的电话保持畅通)。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
4.3逾期递交的申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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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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