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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2021年温岭九龙湖公园塔体亮化项目比选公告
2021-10-08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2021年温岭九龙湖公园塔体亮化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2021年温岭九龙湖公园塔体亮化项目(CITCC-ZJ21ZT0402054)          

1.2 比选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1.3 比选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温岭九龙湖公园塔体亮化项目,项目内容为建设存量基站“温岭九龙湖生态湿地公园”塔体亮化广告体。预算金额:含税25万元。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 中选人数量:1个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21238.93元,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温岭九龙湖公园塔体亮化项目,项目内容为建设存量基站“温岭九龙湖生态湿地公园”塔体亮化广告体。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需在30日内成广告内容的制作及安装,试运行一个月后通过验收

2.3交货地点:浙江台州(比选人指定地点)

2.4保修期:项目验收合格后保修3年

2.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3.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4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5 参参选人须具备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一个广告设计及制作(含亮化或喷绘等内容)案例。

参选人须提供如下证明文件:

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复印件关键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内容页、双方签章页);

2)若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协议正文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双方签章页);b. 反映框架协议采购明细的采购订单、结算单或其他经业主方盖章(公司章或部门章)的有效证明文件(单价可隐去)。证明文件顺序应与“业绩情况表”一一对应。

3)业绩有效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4)上述业绩案例范围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5)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3.1.6 参选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3.1.7 本项目须至少配置电工人员一名、高处作业人员一名,且均须具备有效的专业技术操作或作业证明文件。注:拟派本项目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近三个月(含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证明文件不足不予认可。

3.1.8 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或乙级或以上资质;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3.1.9 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3.1.10 参选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一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证书须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

3.1.11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中国铁塔列为浙江省台州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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