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玉龙县智慧党建大数据指挥中心平台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中咨丽-2019-54
2.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2.4预算金额:123.79万元。
2.5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指挥中心软件 | 1 | 套 |
2 | 指挥中心网络设备 | 1 | 批 |
3 | 指挥中心硬件 | 1 | 批 |
4 | 运维服务 | 1 | 年 |
注:本项目为玉龙县智慧党建大数据指挥中心平台建设项目。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作出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6交货期:供应商自报最短交货期(或合同签订后15 天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2.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本次采购软件及网络设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为三证合一的,须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供应商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4.2供应商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6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9月24日上午09:30分 至2019年9月26日上午09:30分 。
4.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被邀请的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附件一栏免费下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5.1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09月26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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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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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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