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
项目名称: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新型显示用半导体荧光量子点的研发及产业化的研发中心场地租赁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新型显示用半导体荧光量子点的研发及产业化的研发中心场地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57.52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为推动量子点显示项目研发中心尽快落地,采购人对黄埔区内的场地进行了详细考察。由于量子点PS光学母粒及量子点光学扩散板的小试场地选址,其核心材料量子点晶体的制备因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存储,场地选址需要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场地面积不小于3000平米(含办公区);层高4.5m以上;承重在500kg/m2;
2、场地单价在满足项目组条件的基础下价格合理;
3、项目时间要求在2022年4月底运行。
4、场地可以随时签约交付使用。
经长时间多维度调研后,目前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连云路8号:厂房 12栋 4楼面积约为:3850平方米(含园区公共区域分摊)作为试验场地(含办公室)。只有此处能满足项目组需求,其他地方的厂房不能满足项目组需求。基于上述原因,为更好的满足本项目的科研需求,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
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1:姓名 褚叔林 工作单位 深业集团 职称 高级 意见: 同意
专家2:姓名 李楠 工作单位 深圳电子技术学校 职称 高工 意见: 同意
专家3:姓名 何烈纯 工作单位 南科大二院 职称 高级 意见: 同意
(3)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该项目采购之新型显示用半导体荧光量子点的研发及产业化的研发中心场地租赁,经市场调研,满足采购人技术需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为满足采购人的科研需求,建议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州市智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开发区连云路8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2月29日 至 2022年01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编号:OITC-G220290024
2.项目名称: 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新型显示用半导体荧光量子点的研发及产业化的研发中心场地租赁采购项目
3.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36号D栋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老师020-28399525
- 项目预算:457.526万元(人民币)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6.采购项目内容:新型显示用半导体荧光量子点的研发及产业化的研发中心场地租赁
7.采购项目要求:
1、研发实验室需配套甲类危险品存储区:量子点制备工艺中涉及有机溶液,承租方使用所承租场地进行甲仓申报时,给予支持;
2、房屋在一栋建筑或几栋建筑内,但出租区域为独立区域,能够与其他区域分开管理;
3、需配备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系统:量子点制备工艺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场地需可建造配备废水集中处理系统的地方;
4、对楼层层高,承重有一定要求:厂房层高大于4.5米,部分设备对一楼层承重需求大于或等于500kg/m2;
5、研发实验室设备需提供必要500KW以上电力,且可扩容。
6、现状出租房屋已取得合法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且可备案表、消防验收报告或消防备案书;
7、出租方负责协助配合办理装修改造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表、消防验收报告或消防备案书。
8、如为出租方转租,需提供招租《授权委托书》;
9、水、电、照明、空调、电梯齐备;
10、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作出以下承诺:
(1)所出租的研发和办公场地房产使用权无争议或产权无纠纷;
(2)所出租的研发和办公场地已通过竣工验收及通过环境安全检测。
8.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和地址:广州市智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连云路8号。
10.租赁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1.领取单一来源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6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