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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2022年柯桥区森防天眼项目比选公告
2022-03-04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2022年柯桥区森防天眼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2022年柯桥区森防天眼项目【项目编号:CITCC- ZJ22ZT0402005】

1.2  比选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1.3  比选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拟采购柯桥区森防天眼所需的无人机采购、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等,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预算218.25万元(不含税),其中采购包1:173.84万元(不含税);采购包2:19.14万元(不含税);采购包3:25.27万元(不含税)。

1.6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采购包,采购包1:无人机采购;采购包2:系统集成;采购包3:软件开发。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采购包数为1个。本项目根据采购包顺序评审,若某一参选人在本项目采购包1中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则该参选人不再参与后续采购包的评审。

1.7  中选人数量及中选份额:各采购包分别1名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最高限价如下,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采购包1:

序号

报价内容

数量

单位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1

智能停机坪

1

1101200

2

中型无人机

1

276100

3

微型无人机

1

125300

4

驻点服务

2

235800

采购包2:

序号

报价内容

数量

单位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1

电视机

1

24800

2

工作站

1

28100

3

操作台

1

1200

4

辅材

1

2800

5

集成服务费

1

4700

6

无人机放置箱

1

1900

7

装修配套

1

28300

8

分析及报警处理服务器

2

58400

9

管理及视频转发服务器

1

29200

10

防火墙

1

4000

11

中心千兆交换机

1

1400

12

服务器机柜

1

4200

13

调试服务

/

/

2400

采购包3:

序号

报价内容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1

智控平台

205500

2

浙政钉

472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服务期/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之内提供服务

2.2服务地点:浙江绍兴(比选人指定地点)

2.3保修期:停机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无人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系统集成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采购包1: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3.2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参选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5参选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3.6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7参选人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在国内应至少具备1个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案例。须提供如下证明文件:

1)  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复印件关键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单价可隐去)、双方签章页);

2)  若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 协议正文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双方签章页);b. 反映框架协议采购明细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 等有效证明文件(单价可隐去);

3)  业绩有效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或结算单生成日期为准(如同时提供采购订单和结算单,以采购订单时间为准);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3.8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0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1满足全部实质性条款规定,不存在其他重大负偏离。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中国铁塔列为绍兴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包2: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3.2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参选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5参选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3.6参选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一个同类集成服务案例。须提供如下证明文件:

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复印件关键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单价可隐去)、双方签章页);

2)若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 协议正文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双方签章页);b. 反映框架协议采购明细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 等有效证明文件(单价可隐去);

3)业绩有效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或结算单生成日期为准(如同时提供采购订单和结算单,以采购订单时间为准);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3.7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9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0满足全部实质性条款规定,不存在其他重大负偏离。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中国铁塔列为绍兴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包3: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3.2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参选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5参选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3.6参选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一个同类软件平台开发案例。须提供如下证明文件:

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复印件关键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单价可隐去)、双方签章页);

2)若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 协议正文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双方签章页);b. 反映框架协议采购明细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 等有效证明文件(单价可隐去);

3)业绩有效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或结算单生成日期为准(如同时提供采购订单和结算单,以采购订单时间为准);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8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9满足全部实质性条款规定,不存在其他重大负偏离。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中国铁塔列为绍兴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电子版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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