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儋州市滨海新区配套市政道路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项目(钢材、水泥)
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RCC-GZJC-2021-22-3
1.谈判条件
本竞争谈判项目儋州市滨海新区配套市政道路项目采购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儋州市滨海新区配套市政道路项目(二标段)项目经理部,竞争谈判项目资金来自业主拨款,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因钢材、水泥两次招标未成功,现对该批物资进行竞争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项目,地跨多个村镇,涉及房屋及林地较多,拆迁难度较大,当地政府拆迁进度直接影响和制约工程进展情况。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缆沟工程、通信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6条城市道路建设(滨经路、滨纬二路北段、滨纬三路、滨纬六路、滨纬七路、滨纬十路),线路全长10.93km。施工范围及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缆沟工程、通信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及其他附属市政工程等。设计开工时间2021年1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5月31日,项目总投资56987.50万元(其中:设计费950.42万,建安费56037.08万)万元。2022年按照儋州市委市政府自贸港建设最新要求,工期会提前约1年。
3.谈判内容
采购内容:钢材。具体型号:详见附件1 《谈判物资包件清单》。
4.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钢材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ISO9000认证等;
(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竞谈物资)。
(3)生产能力:谈判物资生产商应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竞谈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竞谈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19年至2020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竞谈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谈判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竞谈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谈判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谈判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谈判物资近两年内(2020年3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竞谈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19年3月至开标之日)谈判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谈判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竞谈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供应商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响应供应商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竞谈,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有效的购销协议,竞谈物资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竞谈,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参加同一包件的不同响应供应商的重要股东或管理成员不得为同一人;②代理商谈判时,应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资料;③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二)水泥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竞谈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竞谈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竞谈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竞谈物资生产商应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要求:响应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响应供应商应提供近两年度(2019年至2020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响应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竞谈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竞谈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竞谈物资近两年内(2020年3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近三年(2019-2021年)(2019年3月至开标之日)竞谈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应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竞谈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供应商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响应供应商如是代理商,不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应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书(授权函原件)或与生产厂家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经销协议;②响应供应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同一包件不同响应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重要管理成员不得为同一人;③响应供应商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审方法
本次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审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谈判价法。
6.谈判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2 年3月9日至 2022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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