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九团文体广电服务中心89团塔体及配套设施搬迁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九团文体广电服务中心89团塔体及配套设施搬迁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九团文体广电服务中心89团塔体及配套设施搬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16-04D-2022-D-D0774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80米拉线塔及塔上设备搬迁及调测、光缆迁改、室外两座卫星设备搬迁及调测含基础、摄像头搬迁机房内配套设备安装调测(空调、电池、发电机)等,详见基准价表;采购预算为17.96万元(含税)。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为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折扣系数N最高应答限价为1.00,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80米拉线塔及塔上设备搬迁及调测、光缆迁改、室外两座卫星设备搬迁及调测含基础、摄像头搬迁机房内配套设备安装调测(空调、电池、发电机)等,详见基准价表。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服务地点:博州区域。
2.4计划工期:收到甲方订单后,30天之内项目施工及调试工作。
2.5保修期:终验后36个月。
2.6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2.7安全目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机构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若参选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企业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
(2)参选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若参选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企业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
3.4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信誉要求: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公开信息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同类产品(或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0)被新疆铁塔列入新疆“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同类产品(或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1)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11.1)供应商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11.2)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投标。
(11.3)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11.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www.bdebid.com)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4月20日18时30分至2022年04月2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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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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