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安徽省分公司和合肥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纱窗购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安徽省分公司和合肥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纱窗购置项目(项目编号:AHTT220079)。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综合生产用房1至10层所有可开启窗户的纱窗制作安装服务,预估纱窗安装总量约为654平方米,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预算含税总价为14.715 万元。
1.6 标包/标段划分:
R不划分
£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R一家
£ 标包/标段:中选份额:/ 。
1.8 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R★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单价为225元/平米,超过最高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综合生产用房1至10层所有可开启窗户的纱窗制作安装服务,预估纱窗安装总量约为654平方米,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2项目地点: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本项目采购需求要求。
2.4交付期:采购人的订单发出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
2.5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之后24个月。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2参选人营业经营范围应包含门窗制造加工等类似范围或者承诺合同签订前经营范围要增加该内容。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4能够按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参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a.参选人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信息存在与本项目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且未提供合理说明;
b.在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参选;
c. 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参选;
d. 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参选。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5月13日20时00分至2022年5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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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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