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仁和区渔政执法系统建设项目软硬件设施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仁和区渔政执法系统建设项目软硬件设施项目(CICDI-SCTT-2022-1015)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仁和区渔政执法系统建设项目软硬件设施,采购内容包括前端监控设备、后端软硬件设备等,并提供3年设备质保。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询价小组根据评审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推荐第1名至第2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当出现评审报价一致时,以到货周期短的优先;若到货周期一致时,以累计业绩金额高的优先,若累计业绩金额也一致时,由询价小组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顺序。成交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将按照通过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第1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1.8本项目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本项目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为2309900.00元,供应商不含税总价高于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仁和区渔政执法系统建设项目软硬件设施,采购内容包括前端监控设备、后端软硬件设备等,并提供3年设备质保。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自然日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至甲方指定位置。
2.3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位置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2.
3.
3.1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并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备2019年1月1日(含)至询价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国内类似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250万元(含税)。
注:①类似业绩范围:监控项目(如视频监控类供货或视频监控类平台)。②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各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累计金额以订单下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④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⑤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日期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注:(1)成立日期满足该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审查扫描件,原件备查。(2)若截至应答截止时间时,参选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告/财务报表扫描件。审查扫描件,原件备查。
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有主要设备(视频管理服务器、平台管理用硬件资源支撑平台、海量媒体高速缓存硬件资源支撑平台、视频通道路数授权、AR实景通道路数授权、热成像双光谱摄像机、AR立体防控摄像机、防盗用红外摄像机、水域检测雷达、网络视频存储服务器、存储硬盘)的原厂授权函。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3.5控股关系:
(1)应答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价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四川省/四川省攀枝花市分公司同类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5.1.1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询价文件。供应商应于2022 年6 月 10日09 时 00 分至 2022 年 6 月 13 日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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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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