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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2022年楼宇智能化系统调测及维保项目
2022-07-19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2022年楼宇智能化系统调测及维保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2022年楼宇智能化系统调测及维保项目(项目编号:ZB-2207J184D0052-HNBX034)。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为满足拓展业务发展需求,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拓展型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湖南铁塔〔2018〕43号)文件要求,需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楼宇智慧楼宇综合服务项目的采购,不含税预算金额约为73.11万元,税率为6%,含税预算金额约77.5万元。

1.6份额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100% 。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根据在不含税上限单价的基础上,进行整体折扣报价的方式,设置为:整体折扣不得超过100%,超过最高参限价则做否决应答处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采购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智慧楼宇综合服务项目维护服务,内容包括提供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一卡通门禁系统、机房工程、室外管网等的设计、优化、调试、维护等工作。

2.2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为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或本合同金额执行完毕,期间如遇政策调整或上级单位要求终止合同,则以文件或通知中明确的时间起终止本合同。

2.3交货地点:株洲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第五章 采购需求”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2参选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3业绩要求:需提供至少一份2019年4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含税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信息化业务施工、维护类或其他与本项目相关内容)。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封面、服务内容及金额、签定页)扫描件;若为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合同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未完整提供视为未提供。

3.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如下证书: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弱电施工人员需具备《低压电工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及至少一名特种作业人员2021年12月至应答截止之日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3.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5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5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5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以应答截止日采购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纳入中国铁塔或湖南铁塔或中国铁塔株洲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或处于中国铁塔或湖南铁塔同类产品和相关地域的“黑名单”有效期内。

(10)不同参选人在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参选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3.7参选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或违法分包。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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