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面向城市孪生的CIM融合编排引擎建设项目采购公开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2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面向城市孪生的CIM融合编排引擎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FJZT-2022-10754),比选人为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完成面向城市孪生的CIM融合编排引擎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建立CIM融合编排引擎(CIM数据融合模块建设、CIM能力驱动模块、CIM场景编排模块)、升级智能运营中心CIM融合(运营视图可视化升级、业务场景功能丰富)等。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服务内容: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本次比选的采购内容、服务地点及技术服务要求等内容如下: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采购内容 | 项目预算(元,不含税) | 技术服务要求 | |
运营服务 | CIM融合编排引擎 | 380000.00 | 详见技术规范书内容。 | |
①★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功能的研发和测试,并部署上线。 ②★服务地点:广州市 ③★保修期:12个月,自项目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 |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不含税参选限价为380000.00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本次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2.1.5比选文件中标识“★”的条款,所有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参选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参选均将被否决。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08月0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08月0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08月0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8月11日17时00分至2022年08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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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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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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