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Y型过滤器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23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Y型过滤器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Y型过滤器采购清单:详见第五章。
2.2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比选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品种、规格、数量分批交货,比选数量为预估量,结算以实际申购量为准。接到送货通知后,与现场施工单位联系,如现场需求与通知要求不一致,需当天向相关使用部门反馈,确认后需于三天内完成送货;若非库房常备件,及时调配,并于十天内完成送货。
2.3 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2.4 供货期: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不满足作否决投标处理: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同时投标人须为本项目的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营范围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
3.2投标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为不亏损;
【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通过质量ISO9001、环境ISO14001、职业健康体系ISO45001认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签订的100万元及以上的本项目产品购销合同至少1个;
【提供采购合同、不低于前述金额50%的发票,合同与发票的项目名称须一致】
注:若投标人开具的发票上未能体现具体项目,需附上税务出具的发票清单(清单上需显示采购项目为本项目产品)。
3.5投标产品过水部分涉及的涂料、橡胶圈等须提供卫生疾控中心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其中过水部分涉及的涂料还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卫生行政许可批件” ;
【提供检测报告及批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具备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保证产品设计使用寿命10年以上;
【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投标人须承诺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
【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8.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9近五年内,投标人无在我司因产品及服务等对公司生产、经营、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的记录,按照第六章“无不良记录承诺函”模板提供承诺函原件;若经验证承诺函不属实,将对中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若投标单位出现过供水通报事项,因产品质量问题对生产、安全造成影响,存在合同违约等问题,不予参加本项目投标或否决投标处理;
【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供货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3-5台小规模送样(包含投标样品)至比选人指点地点。送样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签订合同。检验后,若有一项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视为在招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
3.10.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与小规模送样产品一致,凡出现一次质量事故,处以问题阀门十倍价值的罚款。若出现质量问题,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
注: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五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招标/比选项目。
3.11投标样品要求
3.11.1投标人需按照第一章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Y型过滤器采购清单要求提供相应规格型号数量的样品【Y型过滤器 DN100 PN10 壹个】,样品为投标人免费提供,不计入采购清单内;
3.11.2投标样品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每件样品上分别标明样品的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规格、型号等(格式自拟),投标样品必须密封装箱,且在密封包装外贴样品一览表(格式自拟),注明提供样品的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3.11.3中标人的投标样品不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不领取,投标样品按废品处理;
3.11.4上述对投标样品的密封和标识要求是为便于评标,请投标人积极配合,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样品进行标识的,不作否决投标处理,但由此造成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2已标价材料清单
3.12.1符合第五章“Y型过滤器采购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3.12.2比选文件中规定材料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
3.12.3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以上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特别说明:
(1) 上述所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上述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 比选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并有权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2年10月21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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