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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2022年跨行业监控信息集成服务项目比选公告变更[变更公告]
2022-10-27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2022年跨行业监控信息集成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2022年跨行业监控信息集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B-2209J184D0092-HNBX079)。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涉及株洲铁塔采购监控信息集成服务,共计监控点位:273个(含高空鹰眼监控点位2个),供应商负责提供监控点位技术支持、平台调试、升级等信息集成服务。本项目不含税总预算75万元,税率6%。

注:具体执行规模、金额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100% 。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报价方式采用整体折扣方式报价,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上限价整体折扣的100%,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将做否决应答处理。具体报价要求详见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报价一览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涉及株洲铁塔采购监控信息集成服务,共计监控点位:273个(含高空鹰眼监控点位2个),供应商负责提供监控点位技术支持、平台调试、升级等信息集成服务。具体内容和要求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限: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2023年4月30日,期间如遇政策调整或上级单位要求终止合同,则以文件或通知中明确的时间起终止本合同。

2.3服务地点:株洲市。

2.4服务标准:符合“第五章 采购需求”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由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2参选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3业绩要求:需提供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视频监控配套网络建设集成服务或视频监控、监控机房信息配套网络建设、信息集成服务)至少一份(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封面、服务内容及金额、签定页)扫描件;若为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未完整提供视为未提供)。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6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6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6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以应答截止日采购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纳入中国铁塔或湖南铁塔或中国铁塔株洲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或处于中国铁塔或湖南铁塔同类产品和相关地域的“黑名单”有效期内;

(10)不同参选人在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参选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3.6参选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严禁转包及违法分包。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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