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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酒泉市分公司外电线路部分高后果区智能监控设备集成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2022-11-10

中国铁塔酒泉市分公司外电线路部分高后果区智能监控设备集成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酒泉市分公司外电线路部分高后果区智能监控设备集成采购项目,TXZB-GSTT2022-078。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部分公司酒泉分公司所辖外电线路部分高后果区智能监控服务项目提供监控服务,同时根据实际勘察情况在20个高后果监控区域针对性采购20台满足现场监控需求的设备,并完成安装集成服务。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标段二:/。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为30万元(含税),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  

本次比选的预估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规格

单位

数量

交付期

交货地点

1

2400万双目太阳能一体式摄像机

详细参数见技术规范书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日)完成交付

采购人指定地点

2

200万像素4寸23倍星光轻智能4G网络高清球机

18

3

200万像素星光级8寸网络高清高速智能球机

1

4

一体化模块式智能太阳能系统

18

5

内存卡

SD内存(256G)

20

6

喇叭

30W喇叭

20


2.2采购预估金额:30万元(含税)。

2.3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日)完成交付。

2.4.设备保修期:终验后36个月。

2.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至项目交付之日止。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 控股管理:

3.2.1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2.2 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3 资质要求:/。

3.4 财务要求:参选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2)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且提供任意一张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5 业绩要求:参选人具备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之日止同类项目业绩且业绩金额达到30万元(含)以上(标准参考评审标准业绩项)。

3.6 信誉要求:/。

3.7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3.8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之日)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和甘肃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或中国铁塔甘肃省公司列为同类产品“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11)与其他参选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

3.9 其它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1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3.12 参选产品制造商要求:/。

3.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发售纸质比选文件。

5.2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1日9时00分至2022年11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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