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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3年监控外包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2-11-10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3年监控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B-2211J174D0226-HGB141)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3年监控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B-2211J174D0226-HGB14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湖北铁塔12个地市分公司2023年驻地市分散监控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1)负责配合省监控中心做好本地“一体两翼”设备设施运行监控工作及生产调度工作,确保工单的及时受理和及时处理;

(2)负责本地网络运行的技术支撑和数据分析;

(3)负责本地资产运营的监控调度和分析,对各种运营风险进行跟踪督办;

(4)负责本地运营商的生产对接,包括本地市各级应急与重要通信保障对接;对本地运营商的服务支撑、本地运维监控系统数据维护;

(5)负责本地应急通信和重要通信保障的调度;

(6)负责本地运维支撑相关工作;

(7)负责本地监控中心对外宣传展示工作;

(8)其他工作。

本项目划分为12个采购包,采购预算金额614.85万元(含税),各采购包情况具体如下:

采购包

实施地点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服务期

采购包1

黄冈

72.99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采购包2

宜昌

68.91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采购包3

襄阳

67.16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采购包4

孝感

63.6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采购包5

荆州

60.77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采购包6

咸宁

50.88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采购包7

江汉

45.05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采购包8

荆门

42.4

2023年1月17日-2023年12月31日

采购包9

随州

40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采购包10

鄂州

38.56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采购包11

黄石

34.31

2022年3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采购包12

十堰

30.22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采购包

■划分采购包:采购包划分情况见1.5条款。

1.7中选人数量及中选份额

■每个采购包一家,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采购包数为12个。

□     家,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如下:

采购包

实施地点

最高参选限价

(不含税参选总价、万元)

采购包1

黄冈

68.86

采购包2

宜昌

65.01

采购包3

襄阳

63.36

采购包4

孝感

60

采购包5

荆州

57.33

采购包6

咸宁

48

采购包7

江汉

42.5

采购包8

荆门

40

采购包9

随州

37.74

采购包10

鄂州

36.38

采购包11

黄石

32.37

采购包12

十堰

28.51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湖北铁塔12个地市分公司2023年驻地市分散监控服务。

2.2服务期限:详见第一章1.5。

2.3服务地点:详见第一章1.5。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第五章 采购需求”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1.3 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4 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5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7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湖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全国级“黑名单” 的;

(11)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或采购人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省级“黑名单” 的。

3.3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类似项目(监控业务外包)业绩。

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及结算单据。如果是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和结算单据;如果是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和订单及结算单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结算单据为发票或银行往来凭证)。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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