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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安徽铁塔宿州市经开区重点企业环境治理及工地扬尘可视化监管高点监控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2-11-11

安徽铁塔宿州市经开区重点企业环境治理及工地扬尘可视化监管高点监控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安徽铁塔宿州市经开区重点企业环境治理及工地扬尘可视化监管高点监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AHTT220320)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宿州市经开区范围内22处30-50米铁塔高点监控集成服务,实现对园区工地扬尘、固废堆场、垃圾倾倒、河道污染、露天焚烧以及工业废气排放等重点问题全覆盖实时监控,保存3个月历史录像,并提供三年维保服务。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98.58万元。

1.6 标包/标段划分:

    R不划分

□划分: 标包一:  /   ;标包二: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R一家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8 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R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填报含税价,最高应答限价为含税总价98.58万元,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宿州市经开区范围内22处30-50米铁塔高点监控集成服务,实现对园区工地扬尘、固废堆场、垃圾倾倒、河道污染、露天焚烧以及工业废气排放等重点问题全覆盖实时监控,保存3个月历史录像,并提供三年维保服务。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98.58万元。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及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2.4维保期:三年。

2.5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含)完成相关集成服务并通过验收。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3)参选人须提供或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5)参选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至少一份已签署的监控集成服务类的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含合同名称、合同总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等内容,如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线上订单截图/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协议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

3.2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3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

(1)参选人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信息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且未提供合理说明;

(2)在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4其他情况: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1日15时40分至2022年11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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