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株洲分公司芦淞分局等重要楼宇消防隐患整改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株洲分公司芦淞分局等重要楼宇消防隐患整改项目(项目编号:ZZDXBX2022059),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由于公司重点楼宇消防隐患排查行动中,发现楼宇存在若干消防隐患,现需进行消防隐患的整治工作;项目预估总金额为37.7万元(不含税)。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划分2个份额,选取2名中选人,具体划分如下:
份额 | 综合排名 | 实施内容 | 预估金额 (不含税,万元) | 份额占比 | 中选人数量(个) |
份额1 | 第一 | 全区报警主机更换及迁移 | 23.1 | 61.27% | 1 |
份额2 | 第二 | 芦淞分局办公楼消防隐患整治 | 14.6 | 38.73% | 1 |
合计 | 37.7 | 100% | 2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工程施工,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公告信息”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审计后不含税金额的折扣93%,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3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如应答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受疫情影响证书有效期届满但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发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2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1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1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2月8日8时30分至2022年12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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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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