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吉林财经大学招标代理机构库扩容入围比选项目
项目编号:JLCJDX01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吉林财经大学招标代理机构库
扩容入围比选招标的公告
招标编号:JLCJDX01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对吉林财经大学招标代理机构库扩容入围比选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比选的方式进行遴选。现诚邀有此意向且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1.1比选目的
通过比选的方式遴选2家招标代理机构,对我校招标代理机构库进行扩容。本项目入选单位与库内原有单位共同负责为我校部分招标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和政策咨询服务。
1.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每年学校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一年一签服务框架合同。另外,若国家相关政策变化或学校机构调整导致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职能变化,招标人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1.3比选办法
在意向投标人报名的基础上,学校考察小组对意向投标人的资质、经营规模、场所及设施设备、专业团队建设、业绩等进行实地考察,并进行综合排名。综合排名的前7家意向投标人作为确定的入围投标人,并邀请投标;未被邀请者恕不另行通知及解释说明。学校组织评审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入围投标人进一步比选,最终确定2家投标人,并纳入学校招标代理机构库。
1.4比选内容:通过本次比选,选择招标代理,代理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从编制招标采购文件至招标采购档案归档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4.1编制、发售、解释招标采购文件;
1.4.2针对技术复杂采购项目组织专家对招标采购文件进行论证;
1.4.3 在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1.4.4 协助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1.4.5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1.4.6 负责收取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及原件核对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有关登记签收记录;
1.4.7 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
1.4.8 落实评审地点,组织评审工作,并做好评审记录;
1.4.9 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4.10 在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4.11 整理相关表格、文件,办理相应备案手续;
1.4.12 招标采购失败后须负责重新招标采购所有事宜;
1.4.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1.5投标人报价为代理具体项目代理服务费的上限,针对单个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即针对单个重大项目再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1.6在2017-2019年期间,代理过学校招标采购事宜的意向投标人禁止报名。
1.7报名必须满足7家以上,否则不进行考察,重新发公告组织报名。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2.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招标代理。
2.2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3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名录登记,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名录登记记录网页截图;
2.4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2.5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包含投标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同时查询时用空格分开再点搜索键,每项查询结果后面显示红色X叉符号为正确截图)。
2.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招标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
2.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报名(因疫情防控需要不接受现场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2月13日至2020年 2月2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 8: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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