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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贵池区水源地智慧监管系统服务集成项目比选公告
2023-01-06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贵池区水源地智慧监管系统服务集成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贵池区水源地智慧监管系统服务集成项目(项目编号:AHTT230004)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贵池区水源地智慧监管系统服务集成项目所涉及的硬件设备采购及软件平台开发服务,包含但不限于11台可见光摄像机、相关配套设备、项目集成及安装以及监控立杆施工等,含2年维保。

1.6 标包划分: 

    R不划分

□划分: 标包:  /  ;标包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R一家

□  / 家

1.8 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R★最高参选限价: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含税总价为28.67万元,参选人报价超过本项目的最高参选限价的,作否决参选处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贵池区水源地智慧监管系统服务集成项目所涉及的硬件设备采购及软件平台开发服务,包含但不限于11台可见光摄像机、相关配套设备、项目集成及安装以及监控立杆施工等,含2年维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不含税26万元,预算金额人民币约为含税28.67万元。以上为预估金额,最终采购规模以中选金额为准。

2.2实施地点:池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及本项目技术规范。

2.4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通过本项目全部验收工作。

2.5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等)。

(2)参选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如下证书:

A.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B.项目经理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4)参选人须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5)参选人须具备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含)的同类项目(监控设备供货或监控集成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需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签字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需提供对应订单,订单需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订单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时效及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7)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2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3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

a.参选人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信息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且未提供合理说明;

b.在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c.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d.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月6日16时00分至2023年1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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