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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教育局酒泉市金塔县学校专职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20-02-25
金塔县教育局的委托,对“酒泉市金塔县学校专职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此项目已于2020年1月14日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其它供应商无异议,现正式予以公告:

一、项目编号:JTCB(2020)006号

二、项目内容:酒泉市金塔县学校专职保安服务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三、预算金额:¥1880000.00元(大写:壹佰捌拾捌万元整)

四、实施单一来源的采购原因:

(1)由于金塔县学校众多,区域分散,安全保卫管理工作难度很大,金塔县金盾保安有限公司是金塔唯一一家具有承接安保业务资质的保安服务机构,在过去两年的合作中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各学校提供了优质的安保服务,得到了学校师生的一致好评。为了维持校园安保工作的正常运行,及安保队伍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金塔县金盾保安有限公司购买保安服务,继续为各学校提供安保服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下例第(3)种情形,采购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例情形之一:(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五、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拟定的实施单位:金塔县金盾保安有限公司

金塔县金盾保安有限公司是金塔唯一一家具有承接安保业务资质的保安服务机构,在过去两年的合作中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各学校提供了优质的安保服务,得到了学校师生的一致好评。为了维持校园安保工作的正常运行,及安保队伍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金塔县金盾保安有限公司购买保安服务,继续为各学校提供安保服务。

  1.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履行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即2020年2月26日-2020年2月28日)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4日15时整(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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