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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北京铁塔2023年造数字塔标杆示范站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3-02-22

北京铁塔2023年造数字塔标杆示范站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北京铁塔2023年造数字塔标杆示范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XHTC-HW-2023-0113)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1.采购摄像头、物联网传感器、算力网络机柜等设备。2.采购系统调测运维、算力网络 CDN 等服务。采购预算合计含税总金额1155900.00元。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R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名,不划分份额。

R一家

□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R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根据标准价格。本最高参选限价总价为含税总价1155900.00元,标准价格如下表,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标准价格:

序号

产品名称

标准价格(含税)(元)

1

摄像头

244700.00

2

物联网传感器

356100.00

3

算力网络机柜

150000.00

4

PCDN网络

150000.00

5

平台上云、现场调测、一年期运维服务

255100.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2023年造数字塔标杆示范站采购。

2.2交货期:参选人应满足下单后30日历天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3.2资质要求:/。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成立日期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递交应答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

3.4业绩要求:自2019年8月1日起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参选人至少具备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业绩指视频类或物联网类的系统集成项目或设备销售项目)的销售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需提供框架合同和甲方订单或委托单等有效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     。

3.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3.7其它要求:

(1)参选人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须提供承诺。

(2)参选人中选后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

3.8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9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0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1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为北京“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北京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

3.12本次比选(不接受)  联合体。

3.1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加参选。

3.13.1代理商资格要求:参选人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参选人必须为在经营范围内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需提供承诺。

3.14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3.14.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产品;

3.15供货周期:参选人应满足下单后30日历天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16保修期:参选人应满足参选产品到货验收后12个月的保修期。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2月22日09时 00分至 2023年02月27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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