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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政法公安生态原子能力业务(第一期)公开招募公告[变更]
2023-04-19

2023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政法公安生态原子能力业务(第一期)公开招募公告[变更]

本项目为2023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政法公安生态原子能力业务(第一期)公开招募(招募代理编号:FJZT-2023-10382),招募人为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招募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招募范围

1.1项目概况: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促进公司政法公安生态原子能力业务发展及落地,招募人拟通过公开招募方式引入本次招募方向的合格供应商,共同为公司发展提供丰富且有竞争力的软件应用、产品、服务及解决方案,实现共赢。

1.2招募内容及包件划分情况

序号

包件号-业务名称

原子能力招募内容

1

包件1-市域治理

一码解纠纷平台

市域治理督导考评一体化平台

家庭安全风险评估平台

社会风险防范指数“晴雨表”平台

2

包件2-智慧监狱

可视亲情电话

亲情电话系统

云信平台

亲情短信平台

安置帮教信息平台

智慧监狱精细化管理综合平台

狱政管理系统

刑罚执行系统

教育改造系统

罪犯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罪犯数据库

计分考核系统

教育专网系统

收押释放系统

单点登录系统

监狱安防系统

律师远程会见平台

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

远程视频会见系统

狱务公开平台

国语学习软件

云服平台

私人律师平台

3

包件3-健康管理

健康管理感知平台

网络端点设备安全

4

包件4-大数据

数据治理工具原子能力

数据建模工具原子能力

数据服务工具原子能力

视频图像汇聚分发原子能力

光安全数据单向传输原子能力

5

包件5-在线庭审

全在线诉讼服务平台

金融案件智审平台

社会治理多元解纷联动平台

6

包件6-交警可视化

公安交警可视化能力

7

包件7-安防预警

智能通行服务

分布式光纤振动入侵监测服务

光纤振动监测安防报警视频联动服务

8

包件8-情指一体化

公安情指行一体化

数据中台及数据治理

可视化建模

9

包件9-AI能力

AI能力平台

10

包件10-应急指挥系统

5G智能呼叫系统

交通定责

交通一张图

11

包件11-算法服务

重点场所安全管控算法服务平台

视频结构化算法服务平台

城市管理算法服务平台

12

包件12-数据安全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

数据安全能力建设

13

包件13-智慧矫正

智慧矫正

非羁押人员管理

14

包件14-交通巡防

可视化勤务指挥平台

智慧街面巡防系统

交通安全保障指挥平台

15

包件15-数字化办公

协同办公管理系统

统一门户管理系统

统一用户与身份认证系统

一站式数据分析平台

督查督办管理系统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16

包件16-3D孪生平台

数字孪生三维场景

17

包件17-警用地图应用

二三维警用地理信息平台

电子沙盘

18

包件18-数据治理应用

视频图像数据治理

1.3本次招募共划分为【18】个包件,具体划分情况详见上表,各包件入选人数量均为【1】个,本次招募不限制申请人参与的包件数量,允许申请人同时入选的最多包件数为【1】个。

1.4各包件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募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5合作期限:合作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5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10058 业务平台软件】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6原子能力上架:入选的供应商在收到入选通知书之日起须配合招募人完成原子能力平台上架,并遵守原子能力平台服务条款、规则、政策等要求。

2.申请人资格要求(包件1-包件18)

2.1申请人基本资格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申请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申请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募项目申请。

(4)申请人需提供至少一份【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募公告发布前在国内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定义:【承接与本包件IT业务相关的业绩】)。

2.2包件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申请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入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募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募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募项目的招募代理机构;

(13)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募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募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其申请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包件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募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申请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包件或招募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募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募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申请人,其申请将被否决。

4.招募文件的获取

4.1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17】日【17】时【30】分至【2023】年【4】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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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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