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3年渝昆高铁四川段(省界至宜宾)公网通信覆盖工程勘察设计(含可研)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3年渝昆高铁四川段(省界至宜宾)公网通信覆盖工程勘察设计(含可研)服务采购项目,CITCC-SCTT2023-23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为不含税金额7.04万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金额7.46万元。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设置最高投标报价折扣限价(ON)88(%)为最高限价,参选报价不含税统一折扣超过最高不含税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服务类)
2.1采购范围:2023年渝昆高铁四川段(省界至宜宾)公网通信覆盖工程勘察设计(含可研)服务。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保修期结束。
2.3服务地点:四川省。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2.
3.
3.1.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资质要求:参选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Ⅰ)级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参选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对应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1.3财务状况:参选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和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注:①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②参选人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
③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原件备查。
3.1.4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5万元(含)。
注:①类似业绩范围:铁路红线内公网通信覆盖项目勘察或设计业绩;
②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合同中有明确金额的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累计业绩金额以签订的合同含税金额为准,且每份合同均必须提供合同项下至少1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发票(评审时以发票含税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以发票为准),发票/订单开具时间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时间。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④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⑤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1.5 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的应答文件格式。
3.2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勘察设计类供应商“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中不同参选人的应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提供承诺函,参选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3联合体: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参选人盖章承诺(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的应答文件格式)。
3.4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应答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应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参选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参选资格,已中选的,还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参选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中选人应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采购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6.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4月25日9时00分至2023年4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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