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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宁海县中山中路103号配电房改造项目[ZJZT-2023-11340]-比选公告
2023-04-27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宁海县中山中路103号配电房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3-11340),比选人为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采购范围

1.1采购内容:宁海县中山中路103号配电房改造工程 (新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改造,余物清理、材料采购、运输、储存、搬运、工程施工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

1)预算金额:80万元(含税)

2)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中山中路103号。

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施工单位折扣系数K(非下浮比例)不得高于100%,具体详见参选一览表。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页面截屏。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级及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3参选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参选或未划分标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6参选人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三年内无重大事故责任、犯罪行为。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427日至2023年0506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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