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3 年-2024 年主城区通信基站站址及传输网络建设情况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3 年-2024 年主城区通信基站站址及传输网络建设情况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PDI-TT-2023-01419)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30 万元(不含税),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根据《通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要求,通辽市通信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涉及范围139 平方公里,对范围内的765 个存量站址、1033 个拟新建站址、存量5G 基站备电单元82 个、拟新建5G 基站备电单元184 个、302 公里存量管道、100 公里拟新建管道,进行现场勘查服务、转换为坐标系落在规划局总规图册(控规图册)中,并协调通辽市规划委员会进行文件审批直至最终批复,因部分站点及管道与整体规划可能存在冲突导致无法纳入规划的情况,故站点数量及管道路由最终以规划批复文件中数量为准。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本项目要求质量合格并符合采购人相关规范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参选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2-4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3参选人应具备下列资质其中一种:参选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1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13)自公告发出前30日至开标日(投标截至日),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14)招标人对投标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招标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投标。
(15)投标人在比德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得出现与其他投标人在比德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况。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5月19日8:30-2023年5月2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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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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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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