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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2023年换电电池热管理及长效应用技术研究项目比选公告
2023-06-03

中国铁塔2023年换电电池热管理及长效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2023年换电电池热管理及长效应用技术研究项目(项目编号:GPDI-ZB-2023-01530)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研究不同场景下电池组电芯、PACK、BMS 的选型配置要

及初步定制化方案;研究典型工况下电池散热不足、散热不均衡等问题的经济化解决方案等。提升换电电池运行的稳定性、安全性,实现换电电池整体产品的初步定制化。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1:BMS部分

标段2:PACK部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标段间不互斥,每个供应商最多中选2个标段。

    标段1:BMS部分中选一家,中选份额100%。

标段2:PACK部分中选一家,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700,000.00元(含税),标段一(BMS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为1,000,000.00元(含税),标段二(PACK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为700,000.00元(含税),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

标段1-BMS部分:完成电池组热管理技术设计,对电池BMS的均衡、休眠、限流及保护等主要功能进行进一步的设计优化,完成磷酸铁锂换电电池BMS的初步定制化设计,完成电池组BMS特色功能的方案设计,完成100组新型定制化磷酸铁锂换电电池BMS的交付(不含项目研发期间的样机打样及破坏性测试所造成的样机损失),并配合项目指定PACK厂提供电池组样机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应配合完成10个新型定制化磷酸铁锂换电电池的试点建设和测试(共100组电池)。按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成果和技术服务。

标段2-PACK部分:完成电池组热管理技术设计,对电池组PACK组装工艺进行进一步的设计优化,完成磷酸铁锂换电电池PACK的初步定制化设计,根据采购人特殊业务场景(共享电单车、车电一体等)需求,完成共享型磷酸铁锂电池组PACK结构的方案设计;应完成100组新型定制化磷酸铁锂换电电池的交付(不含项目研发期间的样机打样及破坏性测试所造成的样机损失),并提供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测试报告,完成10个新型定制化磷酸铁锂换电电池样机的试点建设和测试(共100组电池)。按技术规范书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成果和技术服务。

2.2服务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依法设立: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注册资本: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参选人如为分支机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项目投标唯一授权书。

3.3研发设计能力:

标段1-BMS部分:参选人应具备电池保护板(或保护器)类产品的研发设计能力,并具有相应的研发设计成果。

标段2-PACK部分:参选人应具备磷酸铁锂换电电池产品的研发设计能力,并具有相应的研发设计成果。

注: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与之相关发明专利或获奖证明等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内容不齐全或不清晰等导致评委无法认定的,一律不予认可。

3.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控股管理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6自然人股东: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7 高级管理人员: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8不得存在的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总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9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0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6月02日09时00分至2023年06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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