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2023年台州市道路摄像头监控设备维护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2023年台州市道路摄像头监控设备维护服务项目(比选编号:CITCC-ZJ23ZT030201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台州市道路摄像头监控设备维护服务项目,主要服务为主要包含610个摄像头设备检修,确保所有视频正常上传。采购预算金额含税24.7 万元,税率6%。
1.6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中选份额100%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23.3万元,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同采购项目概况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服务
2.3服务地点:台州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2.5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 控股管理关系:
(1)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应答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5 本项目须至少配置电工人员一名、高处作业人员一名。拟派人员须同时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1)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特种作业证书应复审但未提供复审证明的,不予认可);(2)社保局出具的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含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或有效的劳动合同,如非参选人自有人员,则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劳务派遣单位缴纳的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含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及第三方与参选人签订的有效期内的人员劳务派遣关系合同;(3)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3.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台州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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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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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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