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2023年低压电缆过渡期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2023年低压电缆过渡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30607003)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2种1KV以下低压电力电缆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100%
□ 家,中选份额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及内容:2种1KV以下低压电力电缆采购:
规格型号 | 物料编码 | 需求规模 (含税,万元) | 报价权重占比 | |
1 | 1KV以下电力电缆-ZC-VLV22-1KV-3*25+1*16mm2-黑色-铝芯阻燃聚氯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软电缆 | 01240102081401 | 125 | 70% |
2 | 1KV以下电力电缆-ZC-VLV-1KV-3*25+1*16mm2-黑色-铝芯阻燃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软电缆 | 01240102071401 | 60 | 30% |
2.2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协议+订单(省级集采+份额管控),以最终下达的订单为结算依据。
2.3采购预算金额:185.00万元(含税)。
2.4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或采购金额达到合同上限金额或中国铁塔总部商务合作平台相关产品上线采购为止(三者以先到者为准)。
2.5合同签订金额:合同以预估采购金额为准签订。
2.6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甘肃铁塔十四个市州分公司)。
2.7供货期:自甲方系统下单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将物资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8质保期:自终验报告签署第2日起不少于24个月。
2.9产品质量要求:参选人提供的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比选文件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2.10到货检测要求:本项目电缆到货后,甲方有权按照随机抽检的方式对乙方所供货物进行送检,送检机构为甲方指定机构,费用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随机抽检合格的,送检费用由我公司支付;抽检不合格的,送检费用由中选单位支付);送检货物检测指标比照相关技术规范,如送检批次出现不合格产品中选单位应全批次更换并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处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发票要求: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且提供任意一张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3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电线电缆,许可范围应包含铝芯电力电缆采购产品(即:《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明细要包含:挤包绝缘低压电力电缆,电压≤1kV项中须包含铝导体)。
注:①代理商参加应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授权生产厂商的为准。
3.4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同类项目(低压电力电缆)销售业绩,且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及每份合同任意一张结算时的发票扫描件。
注: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合同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平台订单界面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以订单为准(在本次业绩时限要求范围外的订单不予认可),金额以订单累积金额为准。未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的、线上订单未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及纸质订单无采购方盖章的业绩均无效;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应答业绩,不予认可;文件所要求的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参选人的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不得通用。
②代理商参与应答的,可提供代理商业绩或授权生产厂商业绩,但不能同时提供。
3.5检测报告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认证)出具的检测报告(至少提供一份本次采购的低压电力电缆产品中任意一个规格型号的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中每项检测内容结论为合格,检测报告中生产单位或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应为参选人。
注:①代理商参加应答的,检测报告以授权生产厂商的为准。
②参选单位须提供检测报告真伪网上查询路径(不限于二维码或条形码或网址链接等方式)及检测报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samr.gov.cn)查询截图(检测报告出具时间截止开标时间不足90天且未上传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的,参选人须承诺自检测报告出具之日起90天内将检测报告上传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如未能按承诺时限要求将检测报告上传,该单位将被视为存在骗取中选及被拉入甘肃铁塔“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列为甘肃省分公司“黑名单”处理),如未提供该检测报告不予认可。
3.6控股、管理关系要求: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7网络安全风险要求: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参选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黑名单”(被禁止参加该类产品/服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0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的应答。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应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应答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应答;
(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唯一授权函及授权厂商出具的质量联保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2时 00 分至 2023年 06月 10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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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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