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政企客户网络信息系统集成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3-11754】),比选人为【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政企客户网络信息系统集成项目,项目预估规模为1,455,025.77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包,其中:
(1)标包一为设备部分,预估规模为不含税845797.94元(税率13%),主要包含机房设备、防雷接地、配供电、空调、消防系统、门禁、视频监控、动环监控、安全设备、交换机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标包二为施工部分,预估规模为不含税609227.83元(税率9%),主要包含机房装修、综合布线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允许同时中选的标包数:1个。
1.3 交付期:
(1)标包一(设备部分):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
(2)标包二(施工部分):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5天。
1.4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1.5 项目实施地点(施工地点、交付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CP01717工程施工、CP01721 设备集成服务、CP00489 汇聚交换机、CP00472 防火墙、CP01125 小型机房专用空调,【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6 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标包一(设备)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845797.94元,标包二(施工)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609227.83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1)标包一(设备):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标包二(施工):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2 参选人资质要求:
(1)标包一(设备):参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网络设备(核心交换机、汇聚交换机、接入交换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入网许可证;
(2)标包二(施工):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
2.3 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证明材料可为相关税务机构开具的证明材料、以公司名义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合法代开的增值税专票等)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12日19时00分至2023年6月14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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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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