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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低速充电桩平台割接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二次)
2023-06-27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低速充电桩平台割接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二次)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低速充电桩平台割接施工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低速充电桩平台割接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                 

1.3 采购项目概况:为落实总部“全国统一平台、设备统一监管、收入统一营收”的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启动云南智慧充电云平台割接至总部平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需采购1家平台割接施工服务商。

1.4 比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供应商数量为1个。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单价折扣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100%。参选人的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现场割接安充和宜点充品牌的充电桩设备,合计9360个端口。使用甲供新设备替换比特安和兴科品牌的充电桩设备,合计628个端口。

区县

设备品牌

安充

比特安

兴科

宜点充

总计

景洪市

1933

270

68

5663

7934

勐海县

76

18

56

212

362

勐腊县

633

108

108

843

1692

总计

2642

396

232

6718

9988

2.2 预算金额:含税总金额为97237元。详见报价表。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4是否框架采购:是。

2.5实施地点:西双版纳州境内。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参选人为独立法人资格时,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如参选人为分支机构时,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应答授权证明及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参选人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时,须提供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2参选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③参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④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产品/施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黑名单”。

3.4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参选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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