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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宁波铁塔2023年功能性照明运维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3-08-15

宁波铁塔2023年功能性照明运维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宁波铁塔2023年功能性照明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3ZT020205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象山县中心城区(爵溪街道)功能性照明运维服务,主要包含:爵溪街道范围内路灯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为路灯智能化改造完成后,为爵溪街道所有1678盏路灯提供为期三年的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路灯设施维护及养护,实现数字化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管理、节能降耗等综合管理功能(注:不含路灯专用变压器养护,低压隔离刀闸(含)以下均为维养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不含税44.97万元,含税47.6682万元,税率6%。

1.6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  中选人数量:1个。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37475元/季度,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同采购项目概况。

2.2运维服务期:爵溪街道路灯节能化智能化改造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次月起3年。

2.3服务地点:浙江宁波(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2.5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  控股与管理关系:

(1) 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应答截止日(含)期间,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 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 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  参选人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照明设施运维服务】。

注:(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

(2)若提供框架合同的,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框架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能显示对应关系的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业主方公章或部门章),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3)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4)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3.6  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备注: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电监会或能源局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3.7  安管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为本项目配置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颁发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社保局出具的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含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 ,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该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

3.8  参选人拟派本项目电工人员不少于2名、登高人员不少于2名。拟派人员须同时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1)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特种作业证书应复审但未提供复审证明的,不予认可);

(2)社保局出具的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含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

(3)以上人员不可相互兼任,若出现兼任,则该人员不予认可;

(4)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3.9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宁波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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