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2023年度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2023年度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2. 比选范围2.1比选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厂区及各泵站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南北厂区及各泵站粗细格栅栅渣、生物池打捞浮渣、沉砂池积砂、绿化垃圾以及其他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置。
2.2地址: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含4个泵站和南区污水处理厂)。
2.3服务期限: 12个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2须具备有效的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3若是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置,须提供垃圾合法处置承诺;
3.4投标人须提供接到业主通知起3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相关服务的承诺书,如中标签订合同后不能按时履约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解除合同;
3.5投标人如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6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3年8月24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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