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铁塔2023-2025年能源业务IVR智能外呼及短信群发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浙江铁塔2023-2025年能源业务IVR智能外呼及短信群发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X-BX-2023-010)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
1.5采购项目概况:为满足换电业务用户业务通知及营销活动提醒需求,提升用户服务质量,本项目拟采购IVR智能语音外呼和短信群发服务。本项目含税70.48万元,按中选金额签订合同。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名,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应答限价,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清单。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满足换电业务用户业务通知及营销活动提醒需求,提升用户服务质量,本项目拟采购IVR智能语音外呼和短信群发服务。
服务内容 | 规格 | 预估数量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智能语音外呼服务费 | 元/分钟,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 | 300万 | 0.13 |
短信群发服务费 | 元/条,三网短信 | 500万 | 0.04 |
2.2服务响应时限要求:需求提出后,5日内完成全量准备流程。对于特殊紧急需求,如防汛抗台等自然天气灾害期间、不可抗力引起的特殊外呼情况,需求提出后,24小时内予以响应并完成服务。
2.3服务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2.4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参选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3(1)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比选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4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具备本项目同类案例业绩(智能外呼及短信群发类)。
证明材料:(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2)若提供框架合同的,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框架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能显示对应关系的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以采购订单/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采购订单和结算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3)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6)参选人可提供1个合同同时具备智能外呼及短信群发业绩,或提供2个合同分别具备智能外呼及短信群发业绩。
3.5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3.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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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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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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