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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2023-2024年楼宇室分及微站代维项目比选公告
2023-08-28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2023-2024年楼宇室分及微站代维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2023-2024年楼宇室分及微站代维项目(CT20230828195 )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项目背景:昆明全市14 个区域的楼宇类室分站、微站各类设施(如:室分无源器件、配套机房或机柜及动力配套等)的物业需求获取、隐患排查、故障处理、设备维修、客户对接及物业维系等工作。

1.6     预算金额: 不含税总价为:259万元 (大写:贰佰伍拾玖万元整),税率6%,含税总价为:274.54万元 (大写:贰佰柒拾肆万伍仟肆佰元整)。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对以下内容进行维护:(1)楼宇室分天馈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板状天线、定向天线、电梯专用天线、射灯天线、馈线、功分器、耦合器、分路器、POI等无源器件)。

(2)楼宇室分动力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汇聚点电力搭接点、室分配套机房或机柜及动力配套)。

(3)楼宇室分传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铁塔建设的汇聚点分纤箱、光缆等传输配套)。

(4)微站杆塔、动力配套、电源、传输等。

(5)楼宇室分、微站站点隐患排查。

(6)楼宇室分天线端口功率测试、弱覆盖测试。

(7)日常物业关系维系。

(8)站点交维验收。

(9)机房出入管理。

2.2比选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比选包,中选人数量为4个。各参选人可对本项目所有比选包进行参选,每个参选人最多允许中选1个比选包。

比选包

区域

预估微站数量

预估室分数量

不含税总价(元)

含税总价(元)

比选包一

官渡、呈贡、富民、禄劝、宜良、石林

477

248

1142165.00

1210694.90

比选包二

安宁、晋宁、西山

278

124

605630.00

 

641967.80

 

比选包三

东川、盘龙、寻甸

137

91

385145.00

 

408253.70

 

比选包四

嵩明、五华

156

110

457060.00

 

484483.60

 

合计

14

1048

573

2590000.00

2745400.00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合同金额用完为止。

2.4是否框架合同:是。

2.5服务地点:昆明市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6仓储要求:在每个区县至少有1个备品备件仓库。

2.7维修质保期:详见技术规范书。

2.8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报价折扣,最高报价折扣为100%,参选人的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参选人为独立法人资格时,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如参选人为分支机构时,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应答授权证明及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参选人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时,须提供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2参选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③参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④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配备1名安全员,须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以上人员不得兼职,人员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或2022年6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通过人事代理机构代缴的,还需提供人事代理委托合同及社保代缴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3.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产品/施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黑名单”。

3.6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3.8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参选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 

3.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8月28日18时00分至2023年08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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