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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2020-04-16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20 年04月14 日就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440000-202003-146080-0009)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2003-146080-0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江门市蓬江区大昌超市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谭业昌地址东华一路68号之一,之六二层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中标、成交金额(元)

食品原料配送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中标折扣率98%

七、评审日期:2020-04-14评审地点: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一路15号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黄玉瑜成员: 贺君珍,叶均隆, 谭凯儒, 陈伟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该中标服务费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2]386号)文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按规定收取收费金额:/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性性及符合性审查

综合得分

排名

1

江门市蓬江区大昌超市有限公司

96.43

1

2

江门新供销侨润贸易有限公司

88.60

2

3

江门市皓丰贸易有限公司

53.66

3

4

江门市绿源美食品有限公司

48.87

4

5

江门市捷雅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因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表”中第五点:不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或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而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情况

注:经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江门市蓬江区大昌超市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不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为:江门市捷雅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因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表”中第五点:不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或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而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情况。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中标、成交金额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生联系电话:0750-332322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750-308705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联系人:黄梅秀联系电话:020-87258495
传真:020-87284598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东路3号
联系人:吴翠花联系电话:0750-3087051
传真:0750-3087288邮编:52900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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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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