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参选文件并参与比选。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2、 项目编号:HNZT-2023-12358
3、 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采购预算290000.00元。
4、 采购内容
(1)采购范围包括:根据比选人提供的客户往来款资料,进行函证核对,并对函证不符的客户单位,进行实地核实确定,拍照记录,对账经过有笔录,回函情况整体形成数据表格和分析报告等,含税预算为290000.00元。
(2)标包划分1个,入围单位3个。
(3)合同有效期:一年,具体时间合同约定。
(4)成果文件要求: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且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询证(函证)含税最高限价为200.00元/户,询证(上门)含税最高限价600.00元/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5.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3.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至应答截止前6个月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一份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书一份并加盖公章。
5.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5.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5.6.参选人未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邮政公司禁投名单。
5.7.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5.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参选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6、 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6.1本次通过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ttps://hnzb.chinaccsscm.cn)进行项目报名和获取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者,2023年9月23日8时30分至2023年9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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