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3年张家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张烟东库停车站)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3年张家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张烟东库停车站)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项目编号:09-09-04D-2023-D-D20873)。
1.2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为在张家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张烟东库停车站)建设充电桩,站内建设: 六台240KW一机双枪的电动汽车智能充电系统以及两台120KW一机双枪的电动汽车智能充电系统。同时新建2座800KVA终端型箱体变压器、低压配电、电缆沟等设施。采用EPC模式,主要包括场站整体设计、高低压配电施工、设备(含辅材)安装等。项目含税预算为180.56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分项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不含安全生产费) | 安全生产费(元) | 不含税单价(元)(含安全生产费) | 不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1 | 高压部分 | 800kVA终端型箱变 | 终端型箱变 800kVA | 2 | 台 | 370911.5 | / | 370911.5 | 741823 | 13% | 838259.99 | 包含预计94米ZC-YJLV22 -8.7/15kV-3×120mm²T接线至环网型箱变电缆、22米ZC-YJLV22-8.7/15kV-3×120mm²箱变高压电缆、10KV杆上智能断路器、计量装置等高压部分整体配套费用 |
2 | 低压电缆 | 240kW、120kW直流桩进线电缆 | ZC-YJLV 22-0.6/1kV -4×185+1×95 | 871 | 米 | 161.87 | / | 161.87 | 140988.77 | 13% | 159317.31 | 包含642米MPP管,φ150mm,壁厚:10mm低压电缆管 |
3 | 其他配套设备 | 充电站照明系统 | LED泛光灯IP55(包含1套视频专用配电箱、时控开关以及电缆敷设安装施工等) | 6 | 盏 | 2851.92 | / | 2851.92 | 17111.52 | 13% | 19336.02 | 包含16套钢管停车挡、4台视频监控系统、4套2只2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碳钢箱体 |
4 | 设计 | - | - | 1 | 项 | 24552.62 | / | 24552.62 | 24552.62 | 6% | 26025.78 | 设计费用 |
5 | 场站施工 | - | - | 1 | 项 | 679285.84 | 20378.58 | 699664.42 | 699664.42 | 9% | 762634.22 | 含主设备、室外电源柜、防雷地网、配套线缆、地面硬化等整体施工及协调 |
合计 | 1624140.33 | / | 1805573.32 | / | ||||||||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段一: ;标段二: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按折扣报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0%(以不含税单价(元)(不含安全生产费)为基准)。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3年张家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张烟东库停车站)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
2.2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工交付。
2.3 实施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3.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1.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1.5参选人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结算单/采购订单/结算凭证/甲方有效证明中较晚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同时具备:
(1)至少一份同类(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高压工程等)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应答,负责施工部分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此类业绩);
(2)至少一份同类(汽车充电场站设计等)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应答,负责设计部分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此类业绩)。
参选人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结算单/采购订单/结算凭证/甲方有效证明)关键页和至少一张相应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的发票查验截图。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否则该业绩无效。
3.1.7 参选人须同时具备(1)、(2)两种资质:
(1)施工资质:参选人须至少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参选人须至少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和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如参选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同等或以上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3.1.8参选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9参选人须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一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2023年3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由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须明确识别参选人的直属/隶属用工关系,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要求。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2020年9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2018年9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2018年9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河北省/张家口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设计服务、施工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如参选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参选。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3日17时00分至2023年10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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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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