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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2023-2024年勐海县、勐腊县区域后勤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3-10-25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2023-2024年勐海县、勐腊县区域后勤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2023-2024年勐海县、勐腊县区域后勤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                 

1.3 采购项目概况:勐海县、勐腊县区域新租赁办公室已完成装修并投入使用,为保障区域员工权益,保证区域办公环境干净整洁,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决定为两个区域办公室采购一家后勤保洁服务单位,为区域办公楼提供后勤保洁服务。

1.4 比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成交单位应分别派人进驻两县区域办公室。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报价折扣,最高报价折扣为100%,参选人的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两县区域办公楼内外、卫生间等的保洁、会议时茶水供应及其他交办的临时后勤服务工作、提供保洁及后勤工作中所需的纸巾、垃圾袋等必需品。要求办公楼内外每天至少打扫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区域召开大型会议时,应做好茶水供应工作。

2.2 预算金额:含税金额 84000.00元。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4实施地点:西双版纳州勐海区域、勐腊区域。

2.5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日起1年或至框架合同金额用完为止或至分公司下次集中采购结果公布日止。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营业执照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供应商为法人资格时,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时,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应答授权证明及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须提供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其他组织有效证明材料。

3.2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③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④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列入本项目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省级/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3.4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参选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8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 2020 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所承担过的同类项目的相关业绩合同1个。注: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定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则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1)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的,以合同内容中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2)未提供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不计算业绩。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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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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