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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3年(七台河)新兴区森林防火二期(防火塔及综合配套)项目[变更公告]
2023-11-03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3年(七台河)新兴区森林防火二期(防火塔及综合配套)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3年(七台河)新兴区森林防火二期(防火塔及综合配套)项目

1.2  项目编号:06-06-04D-2023-D-D24366

1.3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1.4  采购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不含税金额44.16万元,税率9%及13%,含税金额49.07万元。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8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9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不含税上限单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七台河市新兴区森林防火二期防火塔及综合配套项目采购。

序号

类型

内容

不含税单价(元)

单位

数量

不含税总价(元)

税率

含税总价(元)

1

施工类

映射塔配套改造

8956.28

1

8956.28

9%

9762.35

2

存量防火塔安装摄像头配套施工

25057.06

1

25057.06

9%

27312.20

3

低点施工

6250.06

17

106251.02

9%

115813.61

4

微波施工

5602.97

12

67235.64

9%

73286.85

施工类合计

31

207500

/

226175.00

5

设备类

微波网桥

8849.56

12

106194.72

13%

120000.03

6

低点监控杆

7525.42

17

127932.14

13%

144563.32

设备类合计

29

234126.86

13%

264563.35

总计

441626.86

/

490738.35

2.2.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日期起1年。

2.3. 施工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施工及安装期限:自甲方通知之日起20日内到货,收到甲方通知90日内完成安装及系统调试。

2.5. 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 合同签订方式:固定金额合同。

2.8.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组织: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 控股管理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3. 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7)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3.5.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

(1)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2)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证书须为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

3.6. 三类安管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注:中选服务期内以上B类、C类人员须投入到本项目施工中。以上证书须为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参选方直接劳动合同、在本企业缴纳2023年6月至参选截止日范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必须为社保局出具)。

3.7. 参选人须提供如下承诺:

(1)承诺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者克扣。

(2)承诺实际参与到工程项目中的人员与参选文件中提供的人员一致。

(3)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8. 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0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且累计销售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人民币。注:

(1)业绩:统计以期间签订的合同对应发票(发票时间自2020年07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金额为准;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有效订单,框架合同以订单对应发票为准,发票扫描件体现的发票内容、发票二维码、发票号、开票日期等应清晰可见,上述信息不全或材料模糊不清晰,评审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参选人的判定,以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若查实作假行为,则参选人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3)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9. 参选人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设备微波网桥(符合IEEE 802.11a/n标准)、工业微波(符合国家标准GB/T17626.2中的要求)、低点监控(含中继以及跳转杆)须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技术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3.10.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3日17时00分至2023年11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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