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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2023年离线地图数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3-11-07

中国铁塔2023年离线地图数据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2023年离线地图数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PDI-ZB-2023-03865)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标段划分:不划分。  

1.6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100%。

1.7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190000.00元(含税),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①一套全国电子地图数据,以栅格瓦片形式提供,内容包含覆盖到乡镇街道级的区划围栏信息数据等,可支持放大到18级,包含服务期1年内4次更新(含首次部署)。

②2个地市的卫星影像数据,分辨率不低于0.8米,采用数据为不早于项目数据交付时间一个季度以内。

③一套本地化部署的LBS服务引擎平台,可提供栅格地图上图、POI搜索、区划查询、正/逆地理编码、线路规划等服务接口。

备注:参选人需保证采购人可实现以上建设内容不受限的自行部署。

2.2服务期限:参选人须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所购买数据以及部署服务,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参选人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同时提供维护支撑服务。

2.3服务地点:北京市。

2.4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别至少包含以下三类之一:1.地理信息系统工程;2.导航电子地图制作;3.互联网地图服务。

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3.3 业绩要求

参选人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备1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

(同类项目定义:地理信息系统、地图服务、地图数据等地理信息数据服务项目业绩)。

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或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作为证明文件,合同名称或合同清单明细或合同内容中包含“地理信息系统”或“地图服务”或“地图数据”等同类项目有关描述内容;如合同无法说明项目内容符合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内容,可由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作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合同甲方公司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部门章);

②对于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合同,若仅提供上述其中一项,相应的合同均无效;

③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要求:1)有效发票含税总额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2)发票应同时满足a、b、c、d条件可认定为有效发票:a、开票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与合同买方或其分支机构一致;c、发票销售方与合同卖方(参选人)一致;d、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④若根据框架合同正文的要求(需提供对应的内容页),框架内以非订单合同形式下达采购需求或确认工作量的,上述备注中的“订单合同”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成相应形式的证明材料。

3.4 控股管理关系:参选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5 自然人股东: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6 高级管理人员: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7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8 不得存在的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总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设备及网元租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9 联合体: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0 代理商: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11 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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