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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长沙市分公司2023年偷电打击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3-11-27
中国铁塔长沙市分公司2023年偷电打击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长沙市分公司2023年偷电打击服务项目(CSTT-BX-2023-020)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企业自筹。
1.5采购项目概况:为降低偷电站点数量,整治异常电量,确保电费及时回收,规避公司经营风险,助力电信企业降本增效,同时防范偷电线缆接线不规范存在的安全隐患。拟启动中国铁塔长沙市分公司2023年偷电打击服务项目采购。
1.6采购预算:本项目不含税采购金额为28万元,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含税采购预算金额29.68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政策执行,含税总价根据中选人适用税率确定,具体执行规模、金额以实际订单/发生量为准。
1.7采购包划分:   
    ☑划分1个采购包,共选取1名中选人。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1家,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0%,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长沙市偷盗电整治专项行动技术服务支撑,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为偷电线缆拆除、偷电打击矛盾协调、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偷电打击专项攻坚行动等内容,主要为维护通信设施的供用电秩序,确保通信设施运行安全,保障通信畅通,加强电信设施及电能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站址偷盗电行为。
2.2服务区域:长沙市。
2.3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或至合同框架金额执行完毕之日止(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如合同有效期已届满,但合同履行金额未达到合同上限金额,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无异议后,可延长合同有效期。期间如遇政策调整或甲方上级单位要求终止合同,则以文件或通知中明确的终止时间起本合同终止。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参选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3.3参选人须提供2020年1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单个项目合同含税金额达30万元及以上。
注:
①合同时间以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或框架合同所附的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
②上述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物业维系、电力整治维护、用电规范整治等业绩。
③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合同,须同时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④项目式合同金额以合同内容为准,框架合同金额以所附订单或结算单据的金额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以应答截止之日采购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湖南省/长沙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长沙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湖南省级或长沙市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参选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查到的任何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6参选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8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7日发布公告之时至2023年12月01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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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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