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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项目2024-2025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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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邀请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组织福清市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项目2024-2025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FJTP-00092319016032。

2、项目名称:福清市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项目2024-2025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

3、征集内容及要求:针对施工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下的福清市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项目,公开征集入围供应商库,具体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征集文件第五章。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 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1、征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2、征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4、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联合体协议(若有)

1、征集文件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活动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活动: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

5、征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办理购买并下载征集文件(包括查看和下载征集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征集文件。征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2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征集文件费(开户名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杨桥支行;账号:117200100100410675),电汇或银行转账完成后,潜在供应商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财务人员将于每日下班前进行确认,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征集文件下载功能,供应商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如因供应商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标书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的“文件下载”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征集活动。

5.3供应商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的电子招投标活动,必须办理经福建CA(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认证适用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数字安全证书和电子印章。关于数字安全证书和电子印章的相关问题可咨询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591-968975)。

6、评标办法

本征集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响应保证金的提交

7.1响应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00分00秒之前提交。

7.2响应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

7.3响应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8、响应文件的递交

8.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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