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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铁塔能源重庆分公司2023年永川华新水泥厂线路维修巡检项目比选公告
2023-12-01

铁塔能源重庆分公司2023年永川华新水泥厂线路维修巡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铁塔能源重庆分公司2023年永川华新水泥厂线路维修巡检项目

1.2 采购项目编号:dxzb-06-2023-B2662

1.3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1.4 采购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预估金额16.07万元(不含税),其中维修费用为不含税7.78万元,税率为13%,巡检费用为不含税8.29万元,税率为6%。采购范围:针对客户厂区至大门口的10条线路进行检修,并提供2个月的巡检服务。

1.7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段一: / ;标段二: /;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100%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

1.9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综合折扣为100.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本章“1.6 采购项目概况”。

2.2服务周期:自接到甲方订单之日起【10】日内完成维修服务工作,同时提供2个月的巡检服务,每个月内至少提供不低于2次巡检,并向甲方提供巡检服务报告。

2.3服务地点:重庆市永川区。

2.4质量标准要求及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发的现行有关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技术规范书要求。2.5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④资质之一:

①参选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②参选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③参选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④参选人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要求为:承装类、承修类)。

  注:提供上述清晰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3安全生产:参选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清晰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4三类安管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1)提供上述人员清晰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在参选人单位注册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2)提供上述人员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含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参选单位(含分公司)。

3.5类似业绩:参选人应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签订的同类项目(电力引入类/备电类/线路维护修理类等)施工业绩至少1例。

注: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划分依据,提供清晰、有效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能体现合同标的物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2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2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2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重庆市级】本项目同类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重庆市级】【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3.8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9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采购人/评审委员会有权对参选人提供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真实性进行核实,若参选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取消其应答资格,已中选的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追究参选人相应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并列入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黑名单管理范围。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12 月 117 时 00 分至2023年 12 月 5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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