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富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00603H)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一、招标条件
本佛山高富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招标项目编号:TC200603H),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佛山高富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危险废物处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业务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废物处置的经营事项【以企业《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收集中转贮存试点备案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为准】,并保证所持有的《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收集中转贮存试点备案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且在招标有效期及合同期内有效存续。
(2)投标人具备的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资格内的危险废物类别需包括含油污泥【HW08(251-002-08、900-222-08)】以及实验室废液。若投标人持有《危险废物收集中转贮存试点备案经营许可证》参与投标,则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本项目危险废物的转移、贮存和处置活动。
(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含油污泥【HW08(251-002-08、900-222-08)】贮存或处置能力平均每年不得低于500吨。
(4)投标人应具备签订合同后30日内转移危险废物的能力。
(5)根据最高检、发改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2015年5月8日发布)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等方式自行证明并在投标时提供到商务投标中。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未提供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不得将业务转包或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5月08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05月15日16时30分00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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